中新網昆明10月27日電 (王艷龍 樂華方 陳光平)雲南省彞良縣人民法院27日透露,近日,該院依法對張某國、張某林、張某陸父子三人同為被告的案件做出一審判決:主犯張某國犯尋釁滋事罪、故意傷害罪、敲詐勒索罪等罪,數罪並罰,總和刑期十二年零六個月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08年至2013年期間,被告人張某國、張某林等8人,在彞良、大關兩縣範圍內實施尋釁滋事、非法拘禁、故意傷害、敲詐勒索、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犯罪行為26起。造成多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。在一審中,被告人積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受害人損失,獲得受害人的諒解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張某國、張某林等8人系一般的共同犯罪,但部分被告人在部分案件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。為保護公共秩序、公民的人身權利、財產權益不受侵犯,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,懲治犯罪,依照法律相關規定做出判決:主犯張某國犯尋釁滋事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,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,犯敲詐勒索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,犯故意毀壞財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數罪並罰,總和刑期十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。
  其餘被告人分別被處十到兩年零六個月和單處罰金的刑罰,作案工具皮卡車一輛予以收繳。
  一審宣判後,被告人不服判決,提出上訴。(完)  (原標題:雲南彞良父子3人犯案同時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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